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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等六部门:高校可自主确定港澳台学生招生数量或比例

时间:2017-01-10 19:08    作者:叶知秋   来源:    热搜:招生,教育,学生,自主,招生,教育,学生,自主阅读量:6695   

原题目:教育部等六部门:高校可自主确定港澳台学生招生数目或比例

记者9日从教育部得知,教育部等六部门公布《普通高级学校招收和培育香港特殊行政区、澳门特殊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并废除《关于高校招收和培育香港特殊行政区、澳门地区及台湾省学生的暂行规定》(教外港〔1999〕22号)。依据新规定,教育部设立高校联合招收港澳台学生办公室,组织联合招生宣传测验和登科有关工作。边疆(故国大陆)高校招收的港澳台学生,与边疆(故国大陆)学生实施一致的毕业标准。

港澳台学生可多种方法拿到大学“入场券”

据了解,高校在国家下达的招生筹划之外,能够依据本身办学条件自主确定招收港澳台学生的数目或比例,并将招生情形报教育部立案。

依据规定,相符报考条件的港澳台学生,通过面向港澳台地区的联合招生测验;或许加入边疆(故国大陆)一致高考、研究生招生测验及格;或许通过香港中学文凭测验、台湾地区学科能力测试等一致测验达到一致高校入学标准;或许通过教育部同意的其他入学方法,经高校登科后取得入学资格。

对未达到本科登科条件但通过必定阶段培育能够达到入学请求的港澳台学生,高校能够按有关请求招收为预科生。预科生学习满一年经学校考察及格后,可转为本科生。高校招收预科生的条件和标准,应该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立案。

已取得大专以上学历或在边疆(故国大陆)之外的大学就读本科专业的港澳台学生,可向高校请求插入就读与原所学专业一样或邻近的本科课程,试读一年。试读期满,经所在试读学校考察及格,可转为正式本科生,并升入高一年级就读,报学校所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立案。

为相符条件的港澳台学生颁布学位证书

规定请求,高校要将港澳台学生教学纳入学校整体教学筹划。港澳台学生与边疆(故国大陆)学生实施一致的毕业标准,转专业、转学、退学、休学、休学等事宜应参照边疆(故国大陆)学生的有关规定。高校可依据有关规定为港澳台学生颁布毕业证书(毕业证书、肄业证书)或许写实性学业证实,为相符学位授予条件的港澳台学生颁布学位证书。

在保障一样教学质量条件下,高校要依据港澳台学生学力情形和心理、文化特色,开设特色课程,有针对性地组织和展开教学工作。政治课和军训课学分能够其他国情类课程学分替换。高校还要依照教学筹划组织港澳台学生加入教学实习和社会实践,恰当考虑港澳台学生特色和需求。

据了解,国家为港澳台学生设立了专项奖学金,地方政府、高校、企事业单位、社会团队及其他组织和公民个人也可依法设立面向港澳台学生的奖学金和助学金。

(原题为:《高校在招生筹划外可自主确定招收港澳台学生数目》)

教育部等六部门:高校可自主确定港澳台学生招生数量或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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