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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调整分为十档

时间:2018-01-18 15:33    作者:山歌   来源:东方网    热搜:保险,养老,居民,居民,保险,养老,居民阅读量:5091   

据《劳动报》报道,2018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档次从今年1月1日已经作了部分调整。记者昨日获悉,和此前相比,最新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为十档,且加大了长缴多得的激励力度,缴费年限超过15年,每多缴一年,基础养老金增加20元。

据悉,调整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缴费标准为500元、700元、900元、1100元、1300元、1700元、2300元、3300元、4300元和5300元;政府对应补贴标准为200元、250元、300元、350元、400元、450元、525元、575元、625元和675元。

记者采访获悉,此前的《上海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中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个人缴费标准设为每年500元、700元、900元、1100元、1300元、1500元、1700元、1900元、2100元、2300元、2800元、3300元等12个档次。政府对应的缴费补贴标准为每年200元、250元、300元、350元、400元、425元、450元、475元、500元、525元、550元、575元。

相比较可以发现,调整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标准档数减少,但上限却有所提升,政府对应补贴的金额也随之增加。

相关部门表示,今年1月1日起,办理按月领取养老金手续的人员,月计发标准为850元(含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为了鼓励参保人员长期缴费,对累计缴费超过15年的参保人员,每超过1年,基础养老金增加20元。

据悉,个人账户养老金每月发放标准由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139计算得出。个人账户储存额包含个人缴费、政府补贴和缴费资助,以及对应的利息。需缴纳2018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的人员,请于1月24日前至就近的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缴费标准选择手续。

沪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调整分为十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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