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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上逾七成儿童太阳镜分类标识不规范灰色平光镜片宜佩戴

时间:2017-06-30 14:22    作者:李陈默   来源:东方网    热搜:儿童,儿童阅读量:8123   

原标题:逾七成儿童太阳镜分类标识不规范

据《劳动报》报道:盛夏来临,为了遮挡刺眼的阳光,许多家长们会为孩子添置一副儿童太阳镜。劳动报记者获悉,近期,市消保委近期对本市流通领域销售的儿童太阳镜开展了比较试验。结果显示,逾七成受检产品存在类别信息错标、缺失及不完整的情况,这不仅将为消费者选购带来不便,也可能对孩子的眼睛造成损伤。

据介绍,本次比较试验通过大型商场、眼镜专卖店、电商平台等渠道购买了40件儿童太阳镜,其中20件购自实体店,20件购自网络电商平台,样品涵盖迪士尼、巴黎三城等37个品牌,价格从32元至3800元不等。

本次比较试验除了参照相关太阳镜的国家和行业标准外,还参考了上海市制定的社会团体标准《儿童太阳镜》,对样品的镜片材料和表面质量、抗冲击性、防紫外性能、交通讯号透射比、透射比均匀性、可见光透射比、标识(类别和分类、使用限制说明)等指标进行了测试。结果显示,有34款产品存在产品类别信息错标或缺失的情况,仅有6件样品的使用说明标注完整。

据悉,太阳镜片的类别及分类对儿童太阳镜的选购非常重要,类别和分类不同,其用途截然不同。上海市眼睛行业协会秘书长胡东芳向记者介绍,太阳镜依据镜片类别与光透射比的不同,可分为4类:1类为浅色太阳镜、2类和3类均为遮阳镜、4类为特殊用途太阳镜,适用于沙漠、雪地等。

消保委的检测结果显示,有7件样品的可见光透射比实测值与其明示的类别或分类不符,如标称由浙江省临海市祥瑞眼镜厂生产的儿童太阳镜,其产品的类别和分类明示为遮阳镜(3类),但实测数值显示,其应属于特殊用途太阳镜(4类)。还有14件样品没有对类别或分类进行标注。如通过飞牛网上购买的欣菲特儿童太阳镜,就未作任何标识。

在上海市儿童医院眼科主任乔彤看来,产品类别和分类的错标或不标会对消费者选购儿童太阳镜造成误导,而孩子若佩戴了不匹配的太阳镜,则可能对视觉敏感度产生影响。因此,她建议,在为孩子选购太阳眼镜时,镜片颜色深浅要符合使用目的,不能盲目认为镜片颜色越深越好。“一般而言,选择灰色平光镜片眼镜的最为合适。”她说。

沪上逾七成儿童太阳镜分类标识不规范灰色平光镜片宜佩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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