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华闻网 - 资讯

我国规范海上风电开发建设秩序

时间:2017-01-05 09:38    作者:顾晓芸   来源:    热搜:风电,风电阅读量:5577   

新华社北京1月4日电为进一步完善海优势电管理系统,标准海优势电开发建设次序,增进海优势电产业连续健康发展,国家能源局、国家海洋局制定了《海优势电开发建设管理方法》,并于4日对外发布。

方法称,海优势电场应该依照生态文明建设请求,兼顾考虑开发强度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原则上应在离岸距离很多于10千米、滩涂宽度超出10千米时海域水深不得少于10米的海域布局。在各类海洋自然保护区、海洋特殊保护区、自然历史遗址保护区、重要渔业水域、河口、海湾、滨海湿地、鸟类迁徙通道、栖息地等重要、敏感和软弱生态区域,和划定的生态红线区内不得规划布局海优势电场。

方法明确,海优势电开发建设管理包含海优势电发展规划、项目核准、海域海岛应用、环境保护、施工及运转等环节的行政组织管理和技术质量管理。

我国规范海上风电开发建设秩序

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