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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发七类重点群体活力激励政策带动居民增收

时间:2017-05-17 11:06    作者:许一诺   来源:    热搜:居民,居民,政策,居民,政策阅读量:8909   

兰州晚报讯(记者朱浩源)5月16日,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兰州市政府近日出台《兰州市激发重点群体活力带动城乡居民增收实施方案》,瞄准增收潜力大、带动能力强的技能人才、新型职业农民、科研人员、创业人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干部队伍、有劳动能力的困难群体等7类重点群体,进行差别化的收入分配激励政策激励,以此带动全市城乡居民收入较快增长。力争到2020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43625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5750元,中等收入人口比重上升,脱贫目标如期实现。

据了解,此次激发7类重点群体:一是实施技能人才激励,实现多劳多得、技高者多得。完善技能人才收入分配政策,加强收入激励,提高技能人才待遇和地位,实现多劳多得、技高者多得。完善技术工人薪酬待遇,完善既有激励又有约束、既讲效率又讲公平的分配机制。

二是实施新型职业农民激励,打造新型职业农民。以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为重点,开展生产技能、经营水平和创业能力的培训与提升。同时,加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实训基地、田间学校建设,着力培养一大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支持兰州职业技术学院、兰州现代职业学院和兰州园艺学校办好涉农专业。

三是实施科研人员激励,推进依法依规适度兼职。探索建立不同类型的高校、科研机构薪酬分配机制,保障科研人员合理工资待遇水平。支持科技型企业通过实施股权和分红激励,调动技术和管理人员创新的积极性。推进科研人员和教师依法依规适度兼职。高校教师经所在单位批准,可开展多点教学并取得报酬。

四是实施创业人员激励,实施各类返乡人员创业试点。健全创新创业成果利益分配机制,引导和支持中小创业者实现创收创富。鼓励各地在推动双创政策落地、扶持双创支撑平台、构建双创发展生态等方面大胆探索,勇于尝试。

五是实施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激励,推进国有控股企业员工持股试点。对组织任命的国有企业负责人完善薪酬激励。稳妥有序推进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试点。

六是实施干部队伍激励,推行阳光化福利保障制度。争取实施地区附加津贴制度。根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物价消费水平等差异,适当参考企业相当人员工资水平,将规范后的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纳入地区附加津贴,实现同城同待遇。健全公务员绩效考核体系,探索建立考核结果与工资收入挂钩制度。

七是实施困难群体激励,增强困难群体脱困能力。逐步提升劳动技能,增强困难群体脱困能力。对有就业能力的困难人员,当地乡镇政府要优先为其提供就业机会,引导和扶持就业。建立低保与就业联动机制,对实现就业的低保人员,在核算家庭收入时,可以扣减必要的就业成本。对具备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无正当理由连续3次拒绝接受与其能力相适应的工作,可减发或停发其本人的低保金。

激发七类重点群体活力激励政策带动居民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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