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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新规:个人买汽油需派出所证明

时间:2013-06-16 11:37    作者:苏小糖   来源:    热搜:厦门,厦门阅读量:7125   

厦门首次在全市所有的国字头、民营加油站执行严厉新规,个人一般不得罐装购买汽油,确实需要必须先申请、打证明,实行“实名制”登记。此外,全市各加油站严禁向无牌无证非法汽车和摩托车加油。摩托车加油需出示摩托车行驶证和驾驶员驾驶证,经验证后方可加油。

由厦门市安委会办公室转发《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加油站安全监管的紧急通知》,6月9日印发并开始执行。

实名制+详细资料

新规要求,汽油罐装零售业务仅限于中石化厦门公司、中石油厦门公司和其控股(含租赁)经营的指定加油站,其他加油站不得从事。

中石化厦门公司、中石油厦门公司应建立健全加油站成品油罐装零售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认真查验罐装购买(备案)证明,如实登记购买人的所在单位、姓名、居民身份证号码、住址、购买数量、用途等情况。有关购买证明材料应归档保存。

个人开两份证明

单位生产需要购买罐装汽油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方可到就近指定的加油站罐装购买汽油。

个人一般不得罐装购买汽油,确因生产活动需要,需提供罐装申请报告(注明用途、数量及购买人签名等)到所在居(村)委会盖章确认后,再到属地派出所或街道办事处(乡、镇)安监站开具购买证明,持证明原件和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就近指定的加油站罐装购买。

介绍信和购买证明的有效期为三天,购买单位或购买人应在有效期内一次使用,不得转让、出售、复制及多次重复使用,过期需重新办理购买手续。

新规刚刚实施,一些市民无法适应。记者调查发现,最受影响的是不能挂牌的助力摩托车和需要从事农业生产的菜农等。助力摩托车不在允许挂牌的目录里,在全国多座城市已被禁止加油,交警部门也一直在查处。

新规引发热议

此举此发网络热议,多名网友质疑汽油实名制是治标不治本,是执政者惰政的表现。

网友“SY徐风”称,“万事皆禁,以禁代管,既说明公权力的无法无天,同时表现出对民众的漠视和轻视。”

全国律师协会行政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袁裕来称,出问题根源在于政府权力滥用,政府的处方却是进一步滥用权力。 综合海峡导报 潇湘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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