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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公费医疗 为何困难重重

时间:2012-12-21 08:57    作者:苏小糖   来源:    热搜:医疗,医疗阅读量:6513   

日前,南京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全市20多万国家工作人员将于2013年取消公费医疗。这一消息在媒体引发了有关公费医疗改革的热议。

公费医疗与城镇职工基本医保能否真正并轨,取消公费医疗能否推动医疗福利的公平化进程?

公费医疗改革 14年仍未完成

公费医疗是指国家通过医疗卫生部门,向国家工作人员提供免费医疗及预防服务的制度,经费主要来源于各级财政。它与企业职工劳保曾共同组成计划经济年代的城镇医疗福利体系。

我国公费医疗改革的取向是取消公费医疗,将国家工作人员与城镇职工的医保待遇纳入统一管理体系。这有利于增加医保资金覆盖面,提高医保资金使用效率,可谓是利国利民。

由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医保待遇相对较高,而城镇职工的医保待遇相对较低,因此取消公费医疗的改革一直步履蹒跚。

来自广州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的资料显示,2011年,广州市6万多名国家工作人员,公费医疗花费近1.5亿元;而该市258万多名普通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为1.3亿多元。也就是说,政府财政为国家工作人员支付的人均医疗费用,远远大于普通的城镇居民。

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仇雨临教授说,从国家财政支出看,如此沉重的公费医疗既不公平、也不经济。有人形容公费医疗是喂不饱的怪兽,吞噬着巨额财政资金。

中国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褚福灵认为,取消公费医疗,实现更大范围内的医保资金统筹,不仅有利于财政部门集中使用资金,而且有利于经济欠发达地区减轻财政负担,对政府、医院、百姓皆有好处,何乐而不为?

然而,14年过去了,我国31个省区市中,仍有江西、江苏、山东等7省的省会或省直机关等单位,迄今没有实现公费医疗与城镇职工基本医保并轨,部分国家工作人员与普通城镇职工在医疗福利方面仍然差距很大。

才改“公费医疗”

又添“补充医保”

南京市机关事业单位在取消公费医疗、并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同时,还要建立“补充医疗保险”,这是该市此次公费医疗改革中的新规定。这种做法虽非先例,但也引起一些群众的质疑。

究竟什么是“补充医疗保险”?南京市人社局的解释语焉不详。记者反复了解后发现,大概有以下一些内容:一是由财政出资设立公务员医疗补助基金,二是由本级医保中心开设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户,三是对于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以上部分,以及全年自付超过一定数额部分,进行“二次报销”。

据了解,天津、重庆、北京等地,“二次报销”的比例均在75%以上。

业内人士认为,“补充医疗保险”或者说“二次报销”的做法,将公费医疗改革已缩小或待缩小的差距又拉开了。

一些群众评论说,“公务员补充医疗保险”好怪的名字,为什么又要贴上身份标签,以后会不会有“处级干部再补充医疗保险”以及“厅级干部再再补充医疗保险”?

专家认为,公费医疗并轨之所以困难重重,一方面是因为有关部门及干部以为这样会损害其医疗福利,另一方面是因为医疗部门面临的管理及改革压力随之加大,特别是一些既得利益者不愿改革,花国家的钱不心疼,抱着赖一天是一天的消极态度。

医疗福利并轨

如何迈向公平?

公费医疗改革过程中,国家工作人员并轨进入城镇职工基本医保,是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核心内容。而一些地方“基本医保+医疗补助”的做法,有可能导致不同身份人员的医疗福利产生新的不公。

取消公费医疗,本来可以消除不同身份人员在制度上的不公平。而“补充医疗保险”的出现,导致“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是公费医疗特权的借尸还魂。

褚福灵认为,取消公费医疗,是要实现更大范围的福利公平。近年来,城镇职工医疗基本保险的水平不断提升,报销比例在制度规定范围内大概是80%-90%,与公费医疗接近。

“如果城镇职工医疗基本保险今后能取消‘起付线’和‘封顶线’,一些国家工作人员的‘补充医疗保险’也就没有必要存在了。”褚福灵如是说。

据新华社北京12月20日电

取消公费医疗 为何困难重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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