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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院、科技部联合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时间:2016-08-24 02:39    作者:谷小金   来源:    热搜:科技,科技阅读量:8527   

新华社北京8月23日电(记者 吴晶晶、杨维汉)中国科学院、科技部日前印发《中国科学院关于新时代加速增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指点看法》。依据看法,中科院将研究制定科技人员离岗创业管理方法,鼓励科技人员带着科技成果离岗创业。

看法提出,科技人员离岗创业的,由所在单位合理确定其离岗创业时限,原则上在不超出3年时间内保存其人事关系。离岗创业期间,离岗创业人员与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其他在岗人员一致享有加入岗位品级晋级、社会保险、住房、医疗等方面的权利。许可科技人员在恰当要求下兼职从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并在兼职中取得合理待遇。

看法还提出,将科技成果应用、处理和收益管理权利下放给中科院院属单位,中科院不再审批与立案,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所取得的收入所有留归单位。

中科院将依照“四类机构”定位实行分类评价与考察,将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情形作为对有关院属单位评价与考察的重要内容。中科院鼓励院属单位在科技人员岗位晋级、绩效考察中,将其展开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成效作为重要依据。

另外,中科院将设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重点专项资金”和“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兼顾院内有关资源,采用多种方法,赞同和引导院属单位摸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创新方法。

中科院、科技部联合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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