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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定于今年9月底前完成

时间:2013-04-19 06:36    作者:青衣   来源:    阅读量:6269   

据新华社北京4月18日电(记者朱立毅)据中国政府网消息,根据国务院关于地方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指导意见,省、市、县三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改革工作原则上分别于2013年上半年、9月底和年底前完成。

根据这份指导意见,省、市、县级政府原则上参照国务院整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职能和机构的模式,结合本地实际,将原食品安全办、原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管和药品管理职能进行整合,组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对食品药品实行集中统一监管,同时承担本级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地方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领导班子由同级地方党委管理,主要负责人的任免须事先征求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意见,业务上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

市级定于今年9月底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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