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华闻网 - 公益

聚焦房产税

时间:2013-03-10 11:40    作者:风晴雪   来源:    阅读量:6936   

高培勇(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院长):

征收房产税是必须的

在最近国务院确定的楼市调控政策中,房产税作为“坚决抑制投机投资性购房”措施中的一项出现。外界关注,这一举措能否成为调控房价的“杀手锏”?

“房产税不是‘定海神针’,调控房价不可能‘一招鲜’。”全国政协委员、财政部财科所所长贾康对记者说,房产税的开征,主要着眼于调节贫富差距,绝非针对房价。他指出,房产税和房地产调控绑在一起,对泡沫有抑制作用,会使商品房市场更理性些,但对房产税的改革效应,应结合收入分配、税制完善等其他改革通盘考虑。

全国人大代表、湖南省财政厅厅长史耀斌指出,从上海和重庆的试点情况来看,改革对房价和财政收入的影响都不是很大。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房地产协会副会长胡葆森认为,房产税增加了买房人的保有成本,一定要配合相关减税举措,否则消费者赋税会增加,房价反而会上涨。

2011年1月,房产税开始在上海、重庆试点向个人住房征收,此后两年内无扩大试点动向。

胡葆森认为,房产税并非当前房地产市场面临的最紧迫问题,鉴于当前统计各种复杂住房信息仍存在很多困难,短期内只能是逐步扩大试点范围,不会推向全国。

不过,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院长高培勇认为,“房产税改革关系到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和税制完善,在全国范围内征收房产税是必须的,至于怎么征可以讨论。”据新华社电

张国俊(全国政协委员):

条件远不成熟反对征收

随着新一轮楼市调控的启动,关于房产税的话题也不断增多。8日小组讨论间隙,全国政协委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合伙人张国俊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反对征收房产税。他认为,房产税是基于政府通过建设公共基础设施来改善国民居住生活环境,以此带动居民房屋财产的保值升值而征收的税种。但事实上,按我国国情,征收房产税既不合理,也很难有操作性。

张国俊委员认为,房产税是一种财产税,是为了纳税人所持有的房产保值增值而设立的税收,但实际上购房者只拥有70年的产权,随着时间的增长房子会贬值。而且,征收房产税的技术条件十分复杂,是以财产的总价值来征收,还是该不动产的租金收益来征收?税率该如何界定?这些都是在操作中绕不过的技术门槛。只要个人房产信息、房地产估值等有一项难以满足条件,就很难进行。张国俊说,现在各类房屋政策基础差别巨大,比如核心城区的旧房子虽然户型较小、质量和环境差,但位置好,房子比较值钱,业主按理应该缴纳房产税,但这些小房子、旧房子住的都是低收入人群,很多人甚至没有工作,又如何保证房产税的缴纳,还有一些房子是因城市化而进城的农民要求实物补偿的房子,他们按照人均四五十平方米标准获得了一套大房子,却可能连稳定的工作都没有。如果按人均面积来征收,显然也存在着困难……类似这样的问题还有许多,张国俊认为现在开征房产税,条件还远不成熟。

[相关链接] 个人住宅70年后产权归谁?

全国人大代表、南通大学附属医院副院长刘璠建议,根据我国国情,兼顾国家性质,参照国际惯例,充分尊重公民权益,依据《物权法》私有财产应得到充分保护的精神,应该明确解释个人所购城市住宅70年后的土地使用权问题,以稳定民心。

刘璠认为,目前不明确的地方大约有4处,分别是:

1、自动续期是不是意味着购房人不需要办理任何手续?

2、自动续期的期限有何规定?可以续期几次?每次续期多长?

3、自动续期是无偿续期还是有偿续期?如是有偿续期,则收费标准又是什么?如何收取?

4、自动续期是否有条件限制?何种情况下国家可以收回?若收回,补偿标准是什么?扬子晚报

聚焦房产税

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