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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汽车或可7天无理由退换货

时间:2013-05-21 06:36    作者:苏小糖   来源:    热搜:汽车,汽车阅读量:5028   

网购对如今的消费者来说已经是一种重要的消费方式,小到几角钱的小商品,大到几十万元的汽车都有所涉及。据了解,目前,已经有很多汽车厂商在网络开通销售渠道。其中光是淘宝就有全球鹰、雪佛兰、别克、标致、荣威、雪铁龙、江淮、比亚迪、现代、卡迪拉克、奥迪、福特、沃尔沃等品牌在天猫开辟整车销售平台。

随着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通过网络、电视、电话等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方式逐渐兴起。这些新的消费方式与传统消费方式不同,消费者主要通过经营者提供的图片、画面或者文字等选择商品,难以辨别商品的真实性,容易受到不当宣传的影响。针对新的消费方式特点,根据我国网络销售活动的实际,借鉴国外好的做法,草案对保护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赔偿权等方面做了规范。

在保护消费者的选择权方面,草案赋予消费者在适当期间单方解除合同的权利,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但根据商品性质不宜退货的除外。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货物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价款。”(修正案草案第九条)

有律师认为,汽车属于需要消费者实际体验后才能正确购买的大件贵价商品,网上购车的风险,买卖双方均需要承担。从汽车的使用特性来说,汽车并非属于“不宜退货”的商品类型,因此一旦网上购车出现问题,消费者也能有效维权。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团长、中国消费者协会专家顾问邱宝昌表示:这种规定本身体现了一种公平,经营者大可不必担忧。实践证明,汽车这种商品,恶意要求退换货的现象很少。举证倒置在汽车业界早已喊了好多年,即使是今年即将推行的《汽车三包》也未能在这一问题上取得突破。如果这次消法修正案能够在这一问题上有所突破,对于车主来说,无疑会是一个新的维权利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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