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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爱车有“超额投保” 或“不足额投保”吗? 小心得不到

时间:2013-05-07 12:21    作者:风晴雪   来源:    阅读量:5633   

在投保过程中,很多车主经常会存在“超额投保”或“不足额投保”的误区。所谓“超额投保”,就是保险金额超过保险标的本身的实际价值。比如明明购买了10万元的汽车,却投保了20万元。而与之相反,购买了20万元的汽车,却只投保了10万元,这就叫“不足额投保”。

中国人保财险温州分公司工作人员介绍,很多车主认为“超额投保”会让自己出险后的汽车损失得到更多甚至翻倍的赔偿金。其实不然,我国现行的《保险法》明确规定,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超过的部分无效。也就是说,不管车主是“超额投保”还是在多家保险公司对同一标的“重复投保”,保险公司以标的实际价值作为赔付上限,仅赔付一次,车主不能得到额外的利益。

而有些车主认为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计算保费的时候就能少交点钱。其实这种做法更不可取。对于“不足额投保”,保险公司实际赔付以保险金额为上限,按照保险金额与保险标的实际价值的比例进行赔付。车主一旦发生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很可能就得不到足额赔付。

比如一辆价值20万元的汽车,只投保了10万元车损险,车辆损失赔偿折算率也降到了50%。如果发生事故,汽车实际损失2万元,那么保险公司的实际赔付金额只有1万元。并不是说,投保了10万元车损险,只要损失在10万元以内就能得到全额理赔。

保险是以补偿为原则,而不是赢利。所以超额投保、不足额投保都不能获得额外的利益。因此,中国人保财险温州分公司工作人员建议车主购买车险时,保费严格按照投保时新车的真实车型和实际价值来确定。二手车也可通过专业人员评估其市场价值,作为投保金额上限的标准。车上若有加装的设备,一定要加保“新增设备险”,以确保汽车出险后能得到足额的理赔。 □陈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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